纹身是一种使用染料或其他难以去除痕迹的颜料在皮肤上刺入图画的边缘文化形态。是一种改变身体原有自然特征或属性,带有装饰性或实用性的一种标志性体系。
从概念中不难看出,纹身者必然忍痛伤身,但这并没有影响到纹身发展,甚至于这种特殊的血腥,带有某种特殊的意味,变得愈发强烈与刺激。人类对自身血肉之躯的兴趣由来已久,当我们共同的祖先以鬓插翎羽,麒麟纹身,纹身鲸面呈现于世时,作为一种文化形态,纹身向我们展示着丰富多彩的历史遗迹。纹身的发源地和时间已无从考证,在身上纹日月山川或虫犬羊兽,却来自于原始人类的图腾崇拜。古代阿拉伯游牧民族为了驱邪纹刻图案,关公纹身,一些部落或民族作为“成人礼”世代相传,中国的彝族至今还保留了纹绘图身举行仪式的风俗。“那个每时每刻寄居在皮肤、血脉、骨骼、神经中的,如同电波般地灵魂,以一种非语言的方式诉说着人的体验,经历与幻想。”
大约葬于西元前2000年的埃及木乃伊身上就曾发现纹身。有关色雷斯人、希腊人、高卢人、古日耳曼人和古不列颠人的记载都提到纹身。古罗马罪犯和奴隶要纹身。
公元1世纪基督教兴起後欧洲各地禁止纹身,但在中东和其他地方仍保留此风。欧洲人在探险时代与美洲的印*安人及玻里尼西亚人接触时,再次在这些民族中间发现纹身。受玻里尼西亚人影响,为欧美海员身上刺花的纹身馆出现在全世界许多口岸城市。
16至17世纪,纹身,西方水手把新西兰的彩色纹身文化带到了欧洲。**个把纹身于一六九一年带回欧洲的航海者,被称为“纹身王子”,他身上共有三百三十八个纹身图案。